10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
征求意见稿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十四五”期间国家组织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为推进工程顺利实施,国家发改委起草了《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提出了农村电网建设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国农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7%,综合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9%。农村地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显著提升,消纳率保持在合理水平;电能替代持续推进,农村地区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逐步提升。
《意见》同时指出,加强网源规划建设衔接,支撑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提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做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
《意见》提出,在合理供电范围内有序推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省份公共电网延伸覆盖。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可再生能源微电网,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柴油发电机等,有效提升边远地区电力普遍服务水平。做好农村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服务电动汽车下乡,推动农村绿色交通出行。统筹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和农村“煤改电”,推动农村地区清洁取暖。
此外,《意见》还提到,提升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并做好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
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 沐光行动”,加强农村电网发展规划与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衔接。统筹可再生能源开发、农村负荷增长等情况,在深入挖掘消纳潜力基础上,适时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实现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灵活接入,提升农村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渗透率,促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
做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各级电网企业和供电企业要积极做好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依法简化并网手续,优化服务流程,推广线 上服务应用,确保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应并尽并”,消纳率保持在合理水平。